关于评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“优秀自考生”和“十佳自考生”的通告

关于评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“优秀自考生”和“十佳自考生”的通告

  近日,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《关于评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“优秀自考生”和“十佳自考生”的通告》,一起来看看全文吧!

  2023年是我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0周年。40年来,江苏已累计报考规模2564.4万人次,取得一门及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441.2万余人,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25.6万余人,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的贡献。为切实增强广大自考生的使命感和荣誉感,不断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健康有序发展,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评选一批优秀自考生。现面向社会公开评选条件,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自考生积极申报。

  一、指导思想

 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以激励先进为抓手,推动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  二、评选对象及条件

  江苏省优秀自考生评选对象:已通过8门及以上课程的在籍考生,1983年至2023年毕业的江苏自考生。优秀自考生评选名额100人左右,并从中遴选出10名十佳自考生。

  江苏省优秀自考生评选条件:

  1.优秀自考生:拥护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。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较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。经历或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,体现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。热爱本职工作,理论联系实际,在工作中成绩优秀或作出较大贡献。

  2.十佳自考生:十佳自考生从优秀自考生中产生。十佳自考生在具备优秀自考生条件同时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努力拼搏、自强不息、不畏困难,具有坚强的学习毅力,学习经历和感人事迹。爱岗敬业,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在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。

  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自考生积极申报!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填写附件材料,并于10月10日前提交电子材料。提交方式有两种:1.提交至所在市自考办,详情请咨询所在市自考办。2.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,提交邮箱1419407527@qq.com,咨询电话:025—83235875。

来源:江苏招生考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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